近年来,随着加密货币的普及,狗狗币(DOGE)这类“网红币”受到不少投资者关注,有人好奇:在国内通过直播、社交平台等方式“打赏”狗狗币,是否合法?这一问题涉及我国对虚拟货币的监管政策,需从法律层面明确界定。
我国虚拟货币交易相关活动均属非法,2021年,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门联合发布《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明确虚拟货币不具有法定货币地位,且“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”。《通知》规定,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开展虚拟货币兑换、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虚拟货币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撮合服务、代币发行融资及虚拟货币衍生品交易等业务。
“打赏”狗狗币是否在禁止范围内?答案是肯定的,打赏行为本质上是将狗狗币作为一种“价值转移工具”进行赠与或支付,属于虚拟货币的“流通使用”环节,根据《通知》,虚拟货币的“流通使用”(包括以虚拟货币定价商品、服务,或作为打赏、支付结算工具)均被禁止,2022年北京警方通报的案例中,某平台用户通过“打赏”比特币换取推广资

打赏行为还可能涉及其他法律风险,若打赏平台未取得相关支付业务许可,用户可能面临资金安全风险;若打赏涉及资金跨境流动,还可能违反外汇管理规定,更重要的是,我国法律禁止任何形式的虚拟货币炒作,若打赏行为被认定为“变相交易”,参与者可能承担相应的行政甚至刑事责任。
综上,在国内打赏狗狗币属于违法行为,投资者应认清虚拟货币的法律风险,远离相关活动,保护自身财产安全,对于普通用户而言,选择合法合规的支付方式,才是维护权益的正确途径。